代号 密码

客户邮箱

免费邮箱

首 页 易加简介 服务介绍 工作流程 成功案例 原创文章 在线评估 付款方式 常见问题 易加社区
新闻中心 加国概况 移民加拿大 衣食住行 就业发展 魁省专栏 经历加国 下载中心 加拿大实用网站大全

 
加拿大进口规定
     

 
 
 
 
 
 
 
 
 

加拿大
进口证及

限制

加拿大规定以下产品入境时须附有进口证:药物;少数农产品;若干类目纺织产品与服装;天然气;以及用于生产原子能的材料及设备。

中国内地和香港制造的纺织品及服装受配额限制,须附有相关的配额签证。

进口税率 进口税按货品的交易价征收。交易价是指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货品价格,当中包含佣金、经纪费用、包装费、专利权税及货品运往加拿大口岸的运输费用。

·         根据加拿大普及特惠税制度,从香港及中国内地进口的货品可享有关税优惠。

  • 进口税率由0%(原材料)至15%(工业制品)。
税项 ·         协调销售税在纽芬兰、新不伦瑞克及新斯科舍三个大西洋省份实施,标准税率是15%,按货品及服务的完税后价值计算。
  • 加拿大各省均有征收省份销售税,但上述三省除外。省份销售税税率由各省自行厘定。

1.      阿尔伯达省─不征收销售税;

2.     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─完税后价值(不包括商品及服务税)的7%;

3.      马尼托巴省─7%;

4.      西北地区─不征收销售税;

5.      安大略省─完税后价值(不包括商品及服务税)的8%;

6.      爱德华王子岛─完税后价值加商品及服务税总和的10%;

7.      魁北克省─海关课税值的7.5%;

8.      萨斯喀彻温省─完税后价值(不包括商品及服务税)的7%;以及

9.      育空地区─不征收销售税。

·         除上述三省外,各省对大多数进口货品均征收相当于完税后价值7%的商品及服务税,但基本杂货、处方药物及医疗仪器、大部分农产品及水产、大多数教育服务等除外。

  • 若干类目产品(包括手表、珠宝)完税后若价值超逾50加元,须缴纳10%消费税。其他须缴纳消费税的产品包括烟草、香烟、烈酒及餐酒。
文件 海关发票、产地来源证、货物管理单据(提单或空运提单)、政府规定的文件、进口证及许可证(如适用)、商业发票(提供买家与卖家的资料、货品价格和装运数量的详尽说明),以及其他装运单据(如保险文件等)。

·         加拿大规定凡价值超逾1,200加元的进口商品,必须备有加拿大海关发票或同等发票。香港的商业文具公司也有提供这类发票。

 


 

 
       
 

Copyright ® 2001-2004 易加移民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